社情民意

建议责令峨眉山景区“舍身崖”景点更名

2019-02-15 17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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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学社绵阳市委委员九三学社绵阳市委四级调研员、绵阳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张友刚,近日,8天连跳2人自杀的峨眉山景区“舍身崖”景点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民众在呼吁珍惜生命的同时,也纷纷希望“舍身崖”改名。据有关新闻报道,景区也自认“舍身崖”之名令很多人来这里轻生,虽然景区也采取了诸如树立劝导轻生标语、对疑似轻生倾向的人进行劝导、轻生事件发生后启动救援系统等系列防范措施,但仍“跳崖高发,难以防范”。

据了解,峨眉山景区“舍身崖”已经成为了国内自杀率最高的景点,其原因主要是“舍身崖”的景点名称直接包含有诱导人自杀的含义,峨眉山景区及其众多旅游宣传资料均存在着舍身崖“一直都是峨眉山最神秘的地方,千百年来都流传着各种各样的传说,据说从舍身崖跳下可以得道成仙”等带有强烈的自杀心理暗示的不当宣传。我国刑法规定:犯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,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,具体分为疏忽大意过失和过于自信过失两种。而峨眉山景区明知“舍身崖”的名称会给人“跳崖成仙”的误导和暗示,而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避免,导致每年发生数人甚至数十人的自杀后果,当然属于“过于自信的犯罪过失”,有关责任人已经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等刑事犯罪,自杀者亲属追究景区民事赔偿责任其实也于法有据。保护生命、尊重人权既是我国公共道德要求,也是每个单位和每个人的法律义务,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,建议:

一、责令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尽快将景点名称“舍生崖”变更为没有误导性暗示性的具有积极意义的名称。删除或废止景区和各旅游企业纸质的、网络的和导游进行的诸如“从舍身崖跳下可以得道成仙”等各类不当宣传,违者从重追究相关责任。

二、举一反三,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应当在全省旅游业开展清理整顿活动,对包含有误导、暗示游客有不当行为的景区景点名称和介绍进行限期整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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